专业工程分包的法律风险及防范

发布日期 : 2023-05-20 文章来源 : 格瑞德 浏览量 :

一、专业工程分包常见法律风险

1违法分包导致合同无效的风险

根据《建筑法》、《民法典》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违法分包包括下列四种情形:一是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即分包人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情形;二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将建设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分包给其他单位,即总包单位将主体工程分包情形;三是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建设工程再分包的;四是建设工程总承包合同中未有约定,又未经建设单位认可,承包单位将承包的部分建设工程交由其他单位完成,即总包方未经建设方认可对外分包专业工程的情形。

2印章管理混乱导致企业无故承担责任的风险

印章管理如果出现混乱,特别是存在多枚印章的情况下,容易被擅自盖在诸多空白文件、授权委托书、欠款材料等文件或被私刻印章,将会使企业面临巨大的交易风险。从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判意见分析,企业不能对同一印章的效力在不同场合作不同选择,交易相对人并无审查签订合同所用印章是否真实的义务,因此交易相对人一旦主张公司在其他场合使用过或认可过该印章效力,并主张公司除该枚印章以外,还存在多枚印章,同时在不同的场合使用,或者证明使用该印章签订合同的人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其行为构成表见代理或职务行为的,公司就可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忽视签证、往来函件及施工材料带来举证不能的风险

在许多工程施工过程中,面对设计变更、工程量的增加或价格变动等,施工方过多考虑与甲方感情或者因现场负责人不具备风险管理防范经验,没有意识到及时取得签证,或者通过书面往来函件确认工程变更的重要性,习惯性等到完工或结算前才与甲方谈变更问题,发生纠纷时,却因为无法举出有效的证据而蒙受巨大的损失。

4付款控制程序不严,引发农民工追索工资的风险

国家和各地政府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问题越来越重视,但个别单位不善于管理款项支付,在支付进度款时,疏于履行监督或审查分包单位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导致分包工程款已经办理竣工结算并且已经支付完毕,但仍有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无论最终是否需要向农民工承担责任,在农民工找不到直接上级单位讨要工资时,都会向承包方、总包方追索。

专业工程分包合规对策建议

1专业工程分包时一定要对潜在分包人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建议至少应从以下几方面进行调查:一是审查该主体是否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能否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二是审查该主体是否具备分包工程所需的法定资质;三是对分包人实际施工能力及合同履约诚信情况进行审查,这是促成良好合作,完成项目建设不可忽视的风险防范措施。

2合同签订、洽谈过程中要“先小人后君子”

合同一旦签订,对各签署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非法定原因,任何一方都无权擅自变更或解除。因此在洽谈、签订专业工程分包合同过程中,一定不要为了维护双方感情而只谈好话,“先小人后君子”才是双方更好合作的洽谈方式。

建议:首先在合同文本的选择上,在我司合同模板、法务部审核意见基础上,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调整。其次,严格审查对方提供的格式合同条款,同时注意验证和保留甲方授权形式与内容。最后,不管是甲方还是乙方,签约前应对具体的核心边界条款及关乎自身权益的条款字斟句酌,对交易形式的完备与合法性进行审查,争取达成公平甚至利于己方的条款。

3、严格履行印章管理及授权制度,妥善保管印章、避免签署空白文件

建议在加强印章管理,防范他人伪造印章的同时,建立内部授权制度,明确相关人员的授权事项、范围及授权期限,并将有关制度公示在项目现场。杜绝随意在空白合同、空白授权文件等文件上加盖公司公章的行为,以免被人随意利用、构成表见代理,从而给公司造成损失。

4加强施工签证、往来函件及施工材料的管理

施工签证是工程承发包双方互相书面确认的文件,是工程结算或最终结算增减工程造价的凭据。因此,在发生工程变更时要及时取得发包方有权部门或人员的签证,为将来结算留存有效的变更凭证。在施工中要特别注意往来函件、洽谈文件、施工材料等证据的收集和保留建议由专人管理。

 

本文转自:山东高法、民商法律实务研究、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案例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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